“食安安徽”向社会公开承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书
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客户身体健康,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企业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各项指标和规定的要求,本企业承诺主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本企业保证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原粮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建立并实施安全风控管理作系。
四、本企业使用的原粮材料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本企业确保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粮进厂验收到产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关键工序控制的操作规程,保障严格的质量控制。
六、本企业的产品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未经检验的产品严禁出厂销售,本公司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出厂,立即召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如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检查不合格,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经整改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
八、本企业的食品标签内容真实清断,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耍求保证不利用食品标签欺诈、误导消费者。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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