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第二部分:报告正文
4、企业质量基础
4.1企业产品标准
本公司大米产品执行国家标准GB1354-2009(大米)。
为了公司产品能充分满足标准的要求,超越顾客的期望。公司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宣贯和实施国家相关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适应市场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公司各岗位入职要求》、《各岗位职责》等工作标准 15个,《原辅包装材料标准》、《半成品标准》等技术标准 16个,《物资入库验收办法》、《生产过程质量考核办法》等管理标准19 个,规范质量记录表格24 个,初步形成了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化体系,积极落实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2企业计量水平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要求,制订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按生产需要配备计量检测设备,配备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百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十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恒温箱1台、水分测定仪1台、超净工作台1台、显微镜1台、水分测定仪3台、粉碎机1台、电动扦样器2台、电动筛选器1台、农残测定仪1台、分样器1台、容重器1台、地磅1台,电子包装秤2台,合计计量检测设备20多台套。建立有计量器具台账和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将定量包装计量列入出厂检验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计量设备定检率100%。
为了进一步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率,我们除了要求计量检测人员平时要加强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之外,还定期送地方质检所进行培训,积极参加计量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并通过定期比对检验等手段,使检测数据的准确率得到极大提高,在近几年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监督抽查中合格率始终保持100%。
4.3认证认可情况
①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本企业2016年开始,积极推行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2016年1月12日通过北京中合金诺认证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大米加工和销售范围)的初次认证。
②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情况
产品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如下:
大米: QS3408 0102 0507
4.4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公司的财产及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快速发展,公司积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公司总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下发各部门并于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近年来,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将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的安全生产相结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构建企业安全文化。每年利用生产淡季请专家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系统培训,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和维护,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了特种设备合格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同时由主管部门组织每月、节假日前对各个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产品质量责任
5.1产品质量承诺
为了满足顾客需求,确保顾客满意,我公司对产品质量作出以下承诺:①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组织生产。②本公司大米产品生产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生产条件,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严格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③确保产品出厂合格率100%,在产品明示的保质期内,产品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要求。 ④确属产品质量量责任后,给予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的赔偿。⑤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购买产品的消费者赔偿损失。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监督电话:0556-4541085
5.2产品召回情况
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了完善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出厂产品100%合格,公司从原材料进厂至产品销售整个过程,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和严密的质量追溯监控体系,借助各种机会,强化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做到质量安全,警钟长鸣。有效地避免了召回事件的发生。近几年,公司未发生过产品召回事件。
5.3“三包”责任
为主动履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以维护客户利益为原则,公司扎实开展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制定了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为顾客免费送货,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三包”责任,不定期走访客户,了解顾客各方面的需求,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收集和统计顾客对产品、价格、质量、服务等各方面的意见,作为公司持续改进的依据。在产品包装上明示有企业联系方式,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对产品或服务有何意见,只需拨打上面的电话,我们的售后马上会给予答复。 公司的“三包”服务电话:0556--4541085
6、质量风险管理
6.1质量投诉处理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顾客满意度,制定了顾客投诉处理办法,具体做法如下:①自接到顾客投诉后,记录进入档案,太湖县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省内48小时内予以答复,省外72小时内予以答复。②受理人员在认定确属产品质量责任后,给予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的赔偿。③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购买产品的消费者赔偿损失。④对无法确认的质量责任,原则上不予赔偿,特殊情况下给予退货或更换。
6.2质量风险监测
公司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管理制度,对大米生产和销售的整个过程进行危害分析,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重点环节,设立质量风险监测点,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质量风险监测体系,定期检查、分析总结,及时通过网络、行业协会、本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等沟通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不断优化和改进质量管理的手段和关注点,全面降低质量安全风险。从2008年开始,我们将每年收购上来的原粮和生产的产品,分品种进行取样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质量检测,检测标准严格按照产品的相关国家绿色食品标准,检测结果均合格。近几年,在国家、省、市、县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质量风险监测点及防范措施
6.2应急管理
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按照“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的工作思路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级负责,科学预警、防控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规范食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电告用户停止使用该批产品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该批次产品封存样寄送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同时,由品控部书面通知销售部该批产品的批号,销售部根据批号和发放记录,查出产品的流向并迅速通知响应客户停止使用该批次产品,品控部根据公司产品质量追溯办法,进行追溯,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采取补救及预防措施,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并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案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